【每日一学】2023年5月10日
发布日期:23-05-10 14:35:26   作者:宣传中心   来源:    阅读:

全面深化改革,县一级要做什么事,能做什么事,要不等待、不观望,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县一级处于社会矛盾的前沿,县委书记处在维稳第一线,一定要履行好责任。

——习近平2015年1月12日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必须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对下级纪委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的,必须严肃问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习近平2015年1月13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就是要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我们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既有过去长期积累而成的矛盾,也有在解决旧矛盾过程中新产生的矛盾,大量的还是随着形势环境变化新出现的矛盾。这些矛盾许多是这个发展阶段必然出现的,是躲不开也绕不过去的。

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如果对矛盾熟视无睹,甚至回避、掩饰矛盾,在矛盾面前畏缩不前,坐看矛盾恶性转化,那就会积重难返,最后势必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的突变。对待矛盾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直面矛盾,并运用矛盾相辅相成的特性,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推动事物发展。

——习近平2015年1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之后,我们强调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出化解产能过剩,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等,都是针对一些牵动面广、耦合性强的深层次矛盾去的。如果我们不迎难而上、因势利导,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这些矛盾不断积累,就有可能进一步向不利方面转化,最后成为干扰因素甚至破坏性力量。

积极面对矛盾、解决矛盾,还要注意把握好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首先要有全局观,对各种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又要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在推进这“四个全面”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比如,我们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全面部署,又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既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又强调突出抓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系统部署,又强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目标和总抓手;既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系列要求,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突破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着力解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

——习近平2015年1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当前,我国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十分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处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在权衡利弊中趋利避害、作出最为有利的战略抉择。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而是要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同时,在推进改革中,我们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准确把握各方利益的交汇点和结合点,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习近平2015年1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当前,我们要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我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都是改革和法治紧密结合,变旧法、立新法,从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宋代王安石变法到明代张居正变法,莫不如此。我国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和法治的关系需要破解一些新难题,也亟待纠正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就是要冲破法律的禁区,现在法律的条条框框妨碍和迟滞了改革,改革要上路、法律要让路。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律就是要保持稳定性、权威性、适当的滞后性,法律很难引领改革。这两种看法都是不全面的。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就是我们说的改革和法治是两个轮子的含义。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尽快上升为法律。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要加快推动和协调,不能久拖不决。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既不允许随意突破法律红线,也不允许简单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不能让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成为改革的“绊马索”。

——习近平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习近平2015年2月2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加强党风政风、社风家风建设,特别是要让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习近平2015年2月28日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的讲话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改革要在实践中推进,不能纸上谈兵,重大改革要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去年底,党中央决定扩大自由贸易区试点,在广东、天津、福建新设三个试验区,同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由二十八平方公里拓展为一百二十平方公里。范围扩大后,探索空间就更大了。上海起步早、起点高,中央对上海的期望和要求也更高。希望你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披坚执锐、攻坚克难,争当先行者中的先行者,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继续探索新路。

——习近平2015年3月5日在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扩大后,各项改革创新举措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先行先试,这就需要加强整体谋划、系统创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好政府管理体制问题,按照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则办事,明确政府到底该做什么,哪些领域要放开,哪些领域应该有更大作为,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处理好。要发挥好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抓紧复制和推广试验区改革成果,扩大辐射和溢出效应,使制度创新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习近平2015年3月5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现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存在不少问题,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解决。城乡社区处于党同群众连接的“最后一公里”,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要调整和完善不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把经常性具体服务和管理职责落下去,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把为群众服务的资源和力量尽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去做,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习近平2015年3月5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随着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广西在国家对外开放大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要加快形成面向国内国际的开放合作新格局,把转方式调结构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做好对外开放这篇大文章,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构建更有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扩大和深化同东盟的开放合作,构筑沿海沿江沿边全方位对外开放平台。

——习近平2015年3月8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2015年3月24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